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时代巨子在线阅读 - 第六十八 年少不懂爱情

第六十八 年少不懂爱情

    王浩离开办公室后,林风放松下来,身体后仰,靠在沙发上。

    啜吸了一口雪茄,任微苦的烟气在腭中盘旋,渐渐由苦转甜,醇厚丰满的香气溢出,吐出烟气,这种醇香的烟气将他包围,似梦似幻,也令他的思绪纷飞。

    之前被王磊一句话勾起的记忆,此刻再也不去压抑,任它蜂拥而至,填满心海。

    沪上,魔都。

    那座城市,城市里的那个人,这一世依然如故吗?

    如果说在前世,林风最对不起的人,是叶薇语,那么那个人或许是他人生中唯一的遗憾吧。

    每个人都有一段懵懂的青春年华,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里,不知不觉的,发现自己喜欢了某个人,或许那时年少的自己,根本不知道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这种喜欢是什么时候萌生的,又会怎样生根、发芽,慢慢生长……。

    会去默默地关注过她,对她的一举一动都悄悄地放在心头。看到对方时,会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会感到害羞,也许会为了获得对方的注意而故意的惹她生气,逗她开心,甜蜜而又青涩的回忆。那是最纯洁的、不掺杂任何的其他外在因素。

    只有在蓦然间离别来临时,才发现,原来不知不觉时,她已经深深埋在心底深处。

    人们把这种感情,称为初恋。

    这种感情,可以说是人第一次尝到“情“的滋味,不一定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这种喜欢却是独一无二,无法被别人轻易替代的。

    初恋是刻骨铭心的,是懵懂的,纯洁的,永远是最美好的,藏在心头那一柔软处。

    文馨,就是林风的初恋。

    文馨是林风高二分班,进入文科班时的同桌。

    那时,林风非常厌恶学习,每天上课就爱看小说,放学后和秦盛、刘开来、沈晓婷等人滑旱冰、看电影……,属于典型的差生,而文馨却是班级前十的好学生,英语课代表。班主任将文馨安排在林风旁边,就是希望能帮林风提升成绩。

    文馨也挺认真,为了让林风爱学习,做了很多事。

    最令林风印象深刻的,就是林风讨厌做地理作业,结果文馨为了不让他被严厉的地理老师批评,每天都做两份地理作业,一份是帮林风写的,结果一个学期下来,林风名下的地理作业本上,全部是文馨的字迹。

    说实话,文馨这样做,的确令林风颇受震动,这才注意起文馨来。

    文馨是年级里比较漂亮的女孩,但因为性格低调,不喜张扬,不像其他一些被称作班花的漂亮女孩那样名气大。

    两人刚刚坐同桌时,秦盛一天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就曾和林风说起过:“你们班有个叫文馨的女孩挺漂亮的!”

    当时还没有开窍的林风随口道:“那是我同桌啊,没觉得她漂亮啊!”

    后来回想,那时的林风,真像后来的刘强东一样装逼啊……。

    林风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文馨的。

    或许是某一天,清晨的阳光射进窗棂,将她额头的刘海染上一层淡淡的微黄光晕的瞬间。

    也许是某次林风考试分数提升后,一眼瞥到文馨嘴角的微笑和浅浅的酒窝时。

    又或许,是某个晚上回到家里,忽然有些思念,站在阳台上看着月亮,越看越像文馨的脸……。

    两人之间的互动渐渐多了起来,那时两人有一个大本,真的是大本,牛皮纸封面的A4大厚本,厂里做工程记录的本子,一人拿一天,晚上回家跟写日记一样,写一天的感受,吐槽学校、同学、老师,分享这一天自己的趣事,第二天到学校,塞到另一个人的课桌里,另一个人放学拿回家,继续写。

    刚开始还是各种乱写,后来,慢慢就变成了描述思念的情书。

    虽然一直没有明说,但仿佛有默契搬,他们两人,一人一天的就这样写了整整一年。写满了厚厚的一大本……。

    直到有一天,老师感觉这两个人上课的时候也低声说笑,关系太好了!不会早恋了吧?这个不行!

    干脆将两人的座位调开。

    林风的世界一下来到了末日般……。

    换了新的同桌,林风再也没有那种每天醒来就期待见面,说话、打闹,等待大本里文字的感觉了。

    林风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怅然若失。

    在学校里,两人很少交流了,大多数时间只是远远望着。

    放学后,两人联系却变得更加密切,交流方式也从大本变成了电话。

    林风曾经有过一个记录,从学校到他家沿路一共有17个电话亭。他放学回家的路上,曾每到一个电话亭,就给文馨打一个电话,一连打了17个电话,具体说什么,林风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每次电话被接起时,文馨那句特别温柔的:“喂,林风。”

    她没有丝毫的厌倦,依然会接林风的每个电话,陪他聊很久。

    有时晚上林风忍不住,也会溜出来在家门外的电话亭,站在寒风中,能给她打一个多小时电话,那时,仿佛两人有着说不完的话似的。

    无论林风什么时候想她,给她打电话,电话的那一边,她永远都在。

    语气温柔,一如最初。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美好的时光过去了,高中毕业了。

    林风成绩提升了很多,考取了京城北方大学,而文馨,去了长安。

    如同大多数初恋一样,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年少不懂爱情……。

    到了大学里,自由、轻松、没有了中学各种约束的环境中,林风认识了叶薇语,文馨在大学中也有了男友。两人之间曾经懵懂的感情,似乎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迁,化为了普通的同学友情。

    偶尔还会写信,打打电话。在心中默默怀念,仅此而已。

    叶薇语也知道文馨的存在,但对自己满怀信心的她丝毫不以为然,她一直都是个优秀,而骄傲的女孩。

    第一次变故,出现在2004年,说起来有意思,就是冯小刚那部《手机》惹的祸。

    某一次林风出差沪上,和文馨再次相遇,才知道文馨大学毕业后就和男友分开了。独自来到沪上闯荡。虽然谈不上旧情复燃,两人联系还是又多了起来。

    叶薇语是一次无意间翻看林风的手机,发现了两人间频繁的短信,眼睛里不揉沙子的叶薇语大闹了一场后,为了怕叶薇语伤心,林风主动和文馨断了联系。

    时间又过去了数年,林风与叶薇语顺理成章的结婚,如同大多数走到最后的校园情侣,令外人艳羡。

    但实际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事业的不断挫折和家庭中地位失落中,林风的心中却变得压抑而躁动,就在这时,他却被命运鬼使神差般的安排下,再一次遇到了文馨。当林风知道了自从那次断了联系后,多年来她始终一个人时,内心的愧疚让林风冲动之下,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离婚。

    这个决定,令他同时失去了这两个他爱,也爱他,或曾经爱他的女人。

    叶薇语固然无法接受自己引以为傲的爱情和婚姻蒙上这样的阴影,十几年的感情却敌不过一个不过早一步在林风人生中出场的初恋,失败收场。

    文馨也同样无法接受,林风会因为自己而背叛家庭,感觉自己成了罪人。时间早已磨去了当年的痛苦,人近中年,看淡世事的她,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宁静无波的生活。文馨躲开了林风的寻找,只留下希望他重回家庭的话语,不知所踪。

    林风中年聊发少年狂的一次躁动行为,同时伤害了三个人……。

    这就是林风前世,糟糕的情感经历。

    前世有段时间,林风低迷之际,最爱听陈奕迅的两首歌。

    他也不知道,是《好久不见》中“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像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那天/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还是《不如不见》中“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灵气大概早被污染/谁为了生活不变/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到底哪首,才能代表他真正的心境。

    此刻回想起那段日子,林风仍然能感受到心底的百感交集。

    前尘往事,皆成云烟!……

    在雪茄的烟气氤氤中,林风的面容变得模糊。

    人生回档,重新走到今天,经历过变故的林风心里非常清楚,事实证明,叶薇语才是最爱他的那个人,也是他一生中最应该珍惜的人。

    而文馨……,再谈爱,太奢侈了。或许,两人之间的关系,定位成亲人一样的朋友,会更好吧。

    林风觉得,或许有机会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让她过的更好一些。

    至少不要像前世一样,因为他的关系,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

    不过,在没有想好怎么面对她之前,沪上还是等等再去吧。

    林风使劲摇摇头,将这段回忆甩开。

    现在他已经重新拥有了叶薇语,最应该关注的,是叶子,还有事业!

    …………

    林风拿起手机。

    “喂,赵军,干嘛呢?那辆法拉利好开吧?哈哈。”

    “当然啦,非常爽!我在华彬打球呢,有事儿?”

    “没事儿,就是想找点事儿散散心,你和谁啊?”

    “几个哥们,你想散心还不容易啊,现在过来吧,一起打两杆,晚上我们去长安俱乐部,今晚有活动,绝对精彩!”

    “好吧,我现在过去!一会见吧!”

    林风挂了电话,站起身来,扩了扩胸,活动了一下胳膊,好吧,打打高尔夫,跟着赵军这种二代,应该能不费脑子的放松一下,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开!

    办公室的衣柜里有休闲装,换了衣服,背起扔在柜子底部的球袋,走出办公室。

    一路出去,员工们都恭敬的叫“林总”。

    等林风一出公司门,员工们纷纷开始兴奋的议论起来,老板今天去打球了,是不是下班就可以早点走了啊!

    林风驾着G55,沿着三环转上八达岭高速,向着华彬庄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