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言情小说 - 古代剩女的春天在线阅读 - 第一百零七章 米虫不好当

第一百零七章 米虫不好当

    沈姚林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到这种乡下来,沈辰希之前还不是很清楚,不过他现在倒是知道了。

    他以前也想过了自己家的粮食可能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毕竟在这种没有多少科学技术的年代,粮食这些的收成基本上就是靠老天爷的脸色,而且出来的品质也是参差不齐的。就连他也是找人收集了好多的好手,研究了好些年,才能够稍微的做得比别人好了那么一点点,只不过在他眼中的这么一点点,在别人的眼中可就是不一样了。

    这种物质贫乏的时期,粮食一种非常重要的东西,所有的人不管他的身份地位如何,他们奋斗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要吃饱饭。要是遇到灾荒的时候,管你是几品的大员,后面又有多少的权利,没有吃的就是没有吃的,谁也没有办法。

    一开始的时候沈辰希想要自己试着弄点不一样的粮食,最主要的还是他自己有点受不了了,他怀念各种高档的大米煮出来的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个道理是所有的人通用的。有钱的人不在乎碗里的米饭价值几何,他们在乎的是能不能吃到那样的美味,所以这就造成了只要吃过一次沈家出产的粮食,那些老爷夫人们就会想办法吃到更多,沈家的粮食因此也是水涨船高。

    粮食就只有那么一点,想要得到更多,那就只有各凭本事了。沈姚林在沈家待着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位置,基本上除了家里每个月基本的用度就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这次这么着急的跑到这里来,弄了半天就是相帮别人找门路。

    沈辰希是不知道对方许了沈姚林多少好处,弄得沈姚林居然舍得不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好好的讨好沈老太爷,反而离开沈家跑到这里来。不过这样对沈辰希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虽然他不是很在意沈姚林有事没事的就在沈老太爷面前逮着机会说这说那的,但是那些话能少一点是一点,他没有必要拒绝那么多。

    反正他不是那种别人三言两语的说几句就会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人,随便沈姚林怎么说,到了最后他只会按照自己想得事情做。

    不过沈姚林也真是进步了,居然知道从林璇这边入手,希望林璇能在他的耳边吹吹枕头风,还真让他有点发笑。

    “婶婶是不是和你说了苏家比较好?”沈辰希也不和林璇绕弯弯,直接开口问道。

    “是。”林璇坦然的点头。

    她也不是个傻子,李氏一开始说起这个的时候她还不是很明白,但是多听两句之后也就回过味了,敢情对方是想拿着苏家难得的东西来诱/惑她。还真当她是什么都没有见过的蠢蛋了,既然想要诱/惑她,那不真的拿出点东西怎么可能到达效果?

    空手套白狼这种招数不是每次都能够轻易成功的,而且就算李氏真的拿东西出来了,林璇也不见得会要。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个道理她在沈辰希的身上体会到了就行了,可不想在别人的身上又体会一次。

    “这种事情你听听也就算了,也别认真,咱们家也不缺那么些东西。”沈辰希瞄了林璇一眼。

    “那是自然的,我只是觉得和老爷说一下比较好,沈家的这些大事自然是老爷怎么决定就怎么样。”林璇适时的拍着沈辰希的马屁。

    只不过她的这个疑似马屁的话刚一说完,她自己就愣住了,只要一想到沈辰希很有可能是因为她穿过来的,她就有点不太自然。都怪之前对着沈辰希拍马屁拍习惯了,这些话顺着她的嘴就这么一溜烟的冒出来了。

    沈辰希这次倒是没有察觉到林璇的不对劲,这种话他也是听着听着就习惯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之后沈辰希也林璇就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了,夫妻俩同处于一个房间,却是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思维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林璇也只能继续自己那纠结的想法,继续忧伤了。

    林璇以前的梦想就是找个自己喜欢的有钱人,然后每天宅在家里当米虫,过上那种吃了就睡,睡醒了又能吃的日子。特别是每次在大清早被迫起床的时候,那种想要当米虫的愿望就格外的强烈。

    现在林璇当米虫的梦想基本实现了,可是她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快乐。沈家用句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不差钱,虽然比不上什么王公贵族,但是自己的小日子还是过得挺红火的,至少吃穿用度上面是一点都不用cao心。

    可惜睡懒觉这种事情却是不行了,下面那么多人的眼睛盯着的,而且沈辰希不管有没有事情做基本上也是一大清早的就起床了,她自然不可能厚着脸皮赖在床上。如果沈辰希是她自己自由恋爱来的丈夫,那她绝对能够打滚撒泼的不愿意起床,可惜以她现在的这种形式,这种情况也只能在梦里出现了。

    宅女之所以愿意宅在家里,那是因为在家里她们能够找到自己娱乐的方法,而在这个既没有电脑也没有电视的年代,林璇就是想当宅女,那也有一定的困难。

    每天早上吃了饭,送走了沈辰希,听完了下面的人例行的汇报,林璇就彻底的没有事情可以做了。

    前不久才出门去了念月庵,所以现在她也不能又跑出去,而对于玉珍提议的绣花描红之类的林璇更是没有兴趣。她可没有那种拿着一根小小的绣花针在一块小小的布料上面绣出东西,那样精致的活儿实在是不适合她。

    就在林璇快要无聊得发霉的时候,忆蒙被窦伊牵着走进了院子,还没有跑进就嚷开了:“娘,娘!”

    “说过你好几次了,没事的时候不许跑得这么急,要是摔倒了,疼的可是你自己。”林璇嘴里说着教训的话,手上却是没有停顿的将朝着她奔过来的忆蒙抱进了怀里。

    “嘿嘿。”忆蒙也不辩解,只是对着林璇笑。

    这孩子早就不是林璇最开始遇到的那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了,也许在别人的面前他的话还是那么少,可是在林璇的面前却是很活泼。

    “夫人,小少爷吵着要过来练字,奴婢没有办法。”窦伊微微福身。

    “没事。”林璇也不为难窦伊,一挥手就让窦伊下去了。

    窦伊不着痕迹的看了忆蒙几眼,可惜忆蒙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她也就只好按照林璇的吩咐下去了。

    玉珍这个时候刚好端着为林璇沏好的茶走了过来,只是看了窦伊一眼,然后便错身走进了屋子。

    窦伊看着玉珍的这种不软不硬的态度,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想当初她家小姐还在的时候玉珍还不是沈辰希的大丫头,就是见到她的面也得有礼相待的,可现在……

    新夫人进了门,她这个前任夫人的贴身丫环可就尴尬了,要不是因为她还负责照顾着小少爷的起居,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等着看她的笑话。

    玉珍进门之后本想将茶放在桌子上,可是这个时候桌子上却是摆满了东西,根本就没有让她能够放下茶盘的地方。桌子上现在是放慢了笔和纸,而忆蒙则是趴在桌子上写大字。

    忆蒙的这些大字是沈辰希交代的功课,忆蒙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沈辰希还是给他请了一个夫子的,只不过因为忆蒙跟着到了这里来,而夫子并没有跟来,所以沈辰希也亲自上场,每天交给忆蒙几个大字,然后要求忆蒙按照要求写出来。

    小孩子天生爱玩,可是忆蒙的定性却很是不错,每天不用人提醒,自己到了时辰就知道该写大字了。

    “娘,看我写的好不好?”忆蒙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个“林”字,献宝似的摆在林璇的面前。

    林璇看着纸上的字,虽然不是很公整,但是以忆蒙这个年纪已经很不错了。林璇本身是不会写毛笔字的,可是这个身体却是会的。以前的那个林璇跟着村子里的疯秀才识了字,虽然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是林父林母还是尽量为她提供了纸笔,只不过都是那种比较次的货色。

    也幸亏是这样,要不然林璇今天在忆蒙的面前就要出丑了。她对着忆蒙点了点头,提笔在纸上写下了一个“沈”字,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字,眼中颇有一丝得意的神情。

    忆蒙看了看自己的字,然后又看了看林璇的字,最后总结出一句:“还是爹/爹写的字最好。”

    林璇磨牙,这小没良心的东西,居然在她的面前夸着沈辰希写的字比较好看,不是说做父子的上辈子都是仇人吗,忆蒙以前挺怕沈辰希的,可是现在却是越来越不怕了,倒是什么都觉得自己的爹爹是最好的。

    “你爹/爹的字写的是很好,不过他那是练了很久的,你要是想要也那样就得加油了。”林璇再次提笔,想了想之后在纸上画了一只肥肥的大猫。

    “这个是什么?”忆蒙睁着自己的大眼睛,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奇怪的东西,肥肥的身子,短短的四肢,还有一对大大的眼睛,只不过样子倒是挺可爱的。

    “这个是天下第一贪吃肥猫,加菲猫!”林璇嘴角上扬,其他的不行,可是这画加菲猫可是她的强项,那肥肥的身子让人看着就想要上去狠狠的揉一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