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八百一十章 冯裤子寻岳大嫂
在此春暖花开的时候,他踏上去大山里之路,只是这次不是来玩的,而是有别的目的。这条与外面世界唯一的通路其陡、其险、其窄,路况其差到了极点,那还是前朝时期村民们为备战而修建的,是山里人唯一的出路。两个人从大山脚下盘旋到山顶上,所谓“山道十八湾”,这一路走来,不知道还要走多久,却能找对对方。两个人这一路步行上山,去那白云深处的山涧。 那片白云深处的高山上,这里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还有着深藏不露的人。这些人有的是为了避世,有的是为了享受深山里的那般安宁,他们为了不同的目的,躲在这深山里,已经很久了。曾经有两个道士都预言:“此地是个宝地,而且山里有着很多宝贝,常常有很多的人为此而来,都想要得到这山里的宝贝。”只是想要发财,还得有缘分才行,却不是谁都可以找到宝贝的。 可能由于冯裤子的不速到来,惊惹了两只不知名的鸟,它们成群结队的响彻了这寂静的山林里。只听到“唆”地一声,这些受惊的鸟却飞出树林,在山顶上方飞翔,一会就没了踪迹。 蓝天在上,白云被踩在脚下,山涧流淌着小溪水,仿佛唱着春之歌,春是烂漫的,在这里我见到无处不在的春的身影,迎春花,天然的野白玉兰,还是好多野桃花正争先恐后的开放。春果也青涩地挂满了枝头,冯裤子发现自己是来的早了些,只怕二十来天就可以吃了罢?可惜这些树上挂满了果子,却是只能看不以吃,冯裤子想到自己小时候在山里采果子的情形,他突然好想家啊。 那些都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果子,等春果红了的时候,满山遍野都是红彤彤的一簇一簇的。小时候,每当掰野春笋之际,我都会在山上吃个饱才回家。追寻小时候的情景,历历在眼前。几经辗转,他抬头望去,一座高崖,崖上长满了青藤,在树木丛中显得是那样的扎眼。低头俯视,多处山上,是青青的乔木,有几个零星猴儿此时正在树上采着果子,安静地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男人。 山区的特殊的气候,想要吃果子还早着呢!怕还要十来天才真正开始摘果,可是这些小家伙们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为快。冯裤子家就有几片果园,原来是哥哥打理,现在哥嫂也到城里住去了,果园疏于管理,却不能产出好果子来么?冯裤子是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他知道,山区人,靠山吃山。山里的人大部分的砍树砍柴为生,早年山上采药材,后来药材终是有限的,而且是越采越少。再大的山林山药也是有限的,一旦是采完了就没有了,可惜山民们也不懂得种采药。后来,大家只能种果子,采果子了。 现在,各家各户只能靠种果子为生,收入也是少得可怜。山里就算是有很多的宝贝,可是却养不活这些不懂得经营的山民们,许多年轻人迫于无奈,只能出去打工,却没有人愿意呆在山里了。大山里有各种不同的果子多于牛毛,这儿的果子,有种特殊的味道,由于这里属热带的气候,果树又多半生长在高山上,果子的味道特别好吃,是本地的一大特色。 上市的时候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不愁卖不出去,要买这里正宗的好果子,还得人托人保托保才能买得到呢!周边的果子也很多,但他们的果子是无法与这儿的果子相提并论的。如今的山区人,沐着时代的春风,浴着精灵的山岚。从过去的砍树砍柴到现在的搞种植,因为采果子而发了财,因为种果树而致了富,山民的生活越来越过得安逸滋润,越来越多的人建了大房子。 只要是能把这些果子是运出去,那都不是事,不过前提是能把果子运出去,好在山里都明劳动力的。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把这些果子是抬了出去,山区的人民再不是过去的那个大山里的山民了,大唐繁荣强大山民也得到了实惠。以前的时候,谁会愿意为了好吃而花更多的钱,大唐的人很多受东强的影响,讲究品质生活,喜好有品质的食物。 而山里的果子正好就满足了大唐人对品质果子要求,好多人也和外面的世界一样享受着现代的文明,好多人家也因为丝绸之路与外界有了更便利快捷的联系。东强一直相信,山里是住着神仙的,而且这些神仙一直在保佑着山民,对于每一个山民他们对大山都有一种敬畏。是大山养育了山民,也是大山赐予了他们财富,更是大山给了他们依靠的地方,这就是山情,这就是山民。那就是我的家乡父老乡亲们,他们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冯裤子道“莫要惊扰它们?” 那男人看了他一眼,明明就是你在惊扰它们,怎么你反道怪起我来,要不是动静太大了,怎么会吓到鸟儿们,他也是醉了。 那男人领着冯裤子出了城区后还走了足足有三个时辰的路,低头瞧见他脸上有细小的汗,这人眉心又皱起来,刻成一道浅浅的印子。冯裤子心想要是这个人有别的所图,估计早就对他下手了,不至于带着他走这么多的山路,想来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坏人,反应该是一个正值的人才对。他收了自己的钱,自然要把自己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钱是花得多了些,可是一切都是值得的。 想到岳小云这厮休了自己的老婆,还把她送以这样的地方来,冯裤子心里有些不忍。然而岳小云能忍,他的老婆也能忍,自己当然只得忍了。又走了一会儿,渐渐越来越荒凉,屋舍越来越少,瞧得见光秃秃的树丫子上面有被北飞的鸟儿留下的空空的鸟巢。冯裤子心想,这地方就跟自己的家一样,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也不是鸟呆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终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去。 要是换作以前的话,冯裤子一定会爬上树去看看鸟窝里有没有鸟蛋,可是现在他有别的事,自然也就不能这样做了,更没有时间这样做了。有一次冯裤子掏了一个鸟窝,里面有三个蛋,于是他拿着这三个蛋回到了家里,而这就是他这个月家里最美味的食物了。他的兄弟姐妹们都夸冯裤子,说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总有一天一定可以成为家的顶梁柱的。家里的人都说,要是谁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像他这样的好男人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直到再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一户茅草蒙顶的人家,四处打眼看过去稀稀拉拉的人家距离都很远。领路的人一直把他是带到这里来,想来他要找的人一定就在这里,要不是有人带路的话,估计他想到找到她们怕是得花上不少的时间。带路的男人冷着脸,想来因为是带了这么多的路,他显得挺不高兴的,看着冯裤子更是没个好脸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见这个女人。 看冯裤子这副模样,也不像是这女人的情夫,可是于静这女人挺sao了,也不是嫁一回了,这都嫁了二回了,还是被休了。怕不是就是因为勾搭上了这个小男人,才会被自己的老公休了的,看着他挑了冯裤子这么一个小男人,他也就不觉得这个女人可怜了,反是觉得她“该”啊。不过这都不关这个神秘的男人的事,他只是负责找人,然后带路而已,其它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既然,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他就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了,他转身与冯裤子道了个别,自己就自行离去了,也没有问冯裤子回去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这让冯裤子很不开心的。可是没有办法,他只是付给了对方领路的钱,并没有付给对方接着又送回去的钱,他也就没法再对他有什么不满,只能任他离开了。 当冯裤子推开木质的栅栏的瞬间,却被眼前的那妇人给惊呆了:忽然,一个中年妇女映入了我的眼帘,她艰难地推着一辆三轮车,行走得十分缓慢,几次险些滑倒;汗大滴大滴地淌下来,眼睛被风吹得都睁不开了,脸上的鱼尾纹清晰可见,嘴唇干的裂开了,渗出了一丝丝的血,看来她有些上火。她显得很吃力,车轮里的男孩叫她mama时,我还很惊讶,没有想到这么年轻的女孩已经有孩子了。 这女人也就比自己的表妹大几岁,可是在冯裤子看来她们模样的差距,却不只是几岁,可以说是十来岁。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残酷,才会在这个年轻的姑娘的脸刻上了岁月的痕迹,反是像表妹那样在大宅门里出生的女孩,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表妹是永远不会知道生活的艰辛的,自然也就不会体会到生活是如此的艰辛,让人渐渐白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