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一百三十二章 岳小云借钱
“发热感冒,一直无钱医治,拖延至今,再不医治恐命不久矣。”邵波双目含泪,心情悲切。 “无钱医治?怎么不跟柜上借支钱物,难道眼睁睁看着不治而亡么?”岳小云觉得奇怪,像发热感冒这样的病其实只要不是到了特别严重的程度症状完全可以缓解,在柜上支出几贯钱来简单之极,这个时代孝道为先,他相信冯老爷断不会拒绝。 “小人向朱掌柜提过,不过……不过……”邵波有些迟疑。 “笑话,这柜上的钱是东家的钱,怎能随意用来支取用于你母亲治病,你开口便要支取四贯钱,你的工钱一个月才一贯,万一你扭屁股跑了,要咱们大伙给你背黑锅么?”朱有来冷笑道。 “这个……小人并未说朱张掌柜做的不对,只是东家问起我便实说而已,其实几位兄弟了解我邵波的为人,在柜上支了救命钱,小人感激还来不及,又怎会做那忘恩负义之事。”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怎知你心中所想,我这是为东家着想,这是我身为掌柜的责任。”朱有来义正辞严的道。 邵波默然不语,神色中甚是不以为然,其他的伙计脸上也现出愤然之色。 听到此处,岳小云再也忍不下去了,朱有来这个人的品行他已经揣摩的一清二楚了,此人表面上看起来一派忠心,其实刻薄自私狡猾之极,欺负自己年少不懂,哪些假大空话敷衍自己,连店内伙计的家人生死都不顾,这样的人怎么能委以重任。 岳小云:“钱能解决的事都不是事,掌柜你按规矩来做事,这并没有错,可是钱是死的,人是活的。不就是五贯钱吗?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能动用账上的钱,这是规矩万万不能突破的,你们可以来找我,我会私下把钱借给你们的。” 邵波道:“你借给我,那要多少钱的利。”大家都听说新来的女婿是放高利贷的,听说他愿意把钱借给自己,想来是想给自己放高利贷吧。 岳小云听后立马脸色就变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要是自己狮子大开口的话,对方会怎么想自己。本想要做一个好人的,稍微收点利息的,却没有想到这孩子如此的谨慎,不愿意借高利贷。见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岳小云只能自认倒霉了,说道:“自然是没利息的,你什么时候有钱再还给我,我不差钱。” 听说不要利息,邵波自然是很高兴,没有想到新入赘的女婿居然会这么好,让他有些喜出望外起来,抽泣地说道:“谢谢新女婿,谢谢你借给我钱...” 我很欣赏有孝心的人,我自己也是有父母的,要是我遇到这样的事,我也希望有人能帮我。我们冯府可不是冷血无情的,你在我们冯府做工,你就是我们的家人,我们不会不管你的。他这话是说给朱掌柜听的,希望他知道做生意讲规矩这并没有错,可是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一概而论的。他以前经营的是帮派,与经营生意是有不同,可是不管是经营帮派还是经营生意,我们都得有感情才行。 一个帮派里兄弟间要是没有感情了,就不会有兄弟替你卖命;一门生意要是老板对伙计们没感情,就不会有伙计肯为你赚钱。岳小云虽不是什么好人,可是他知道怎么与人相处,怎么拉拢别人,不就是几贯钱,要是能拉拢到几个伙计,那便是值得的。自古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时用舍非吾事,举世炎凉奈尔何;做人是不能如此凉薄的,特别是一个大家族,要是让人知道是这样对待下人的,以后谁不会给你卖命。” 现在的岳小云早就把自己当成是冯家的主子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维护好冯家的声誉,此事万万不可传出去,否则别人会说我冯家唯利是图为富不仁。 朱掌柜没有想到这个新来的女婿还挺仗义的,跟传闻说的有些不符,大家开始敬重起他来。 岳小云心想,你们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千万不要太崇拜我了,多大点的事。 朱掌柜没想到形势急转直下,原本还以为眼前这个人不懂得生意会乱作决定,还以为他就是一个恶棍,也不会管手下人的死活。突然间,这些人必须得重新认识这个新女婿了,他与大家想像中的不一样,他并没有传闻中的那样坏,也不像是百姓传说的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本以为他好糊弄,随便几句话便搪塞的过去,却没想到这新女婿骨子里精明,也会做人,三言两语便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这冯裤子和岳小云每天都是闲着,没事就出来逛街找乐子的,平时街面上人群少了许多,6月的一场大雨过后,天空变得有点不一样了,蓝色和白色在阳光的遮掩冒起出了一种形状,人们发觉,夏天来了。夏天的阳光是神奇的,人们从阳光的色谱就能嗅出不一样的味道,也许是靛蓝多一点,也许是橙黄的狂野铺张,在青砖的反射下显得特别妖艳。 在夏天,人们能感受得到阳光的热烈,滴滴答答的大雨过后,青石铺设了整片土地总算是变得凉快些了。无时无刻,人们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天空,白天的靛青、中午的绿,和傍晚夕阳的橙黄。夏天是热闹的每一个人都是忙碌的,大家在努力的挣钱,阳光静静地挂在日头,而人们的回忆,多多少少凝聚在夏天。 冯裤子想起儿时,他在冯府做工的时候,那时候虽然很累,可是生活却也充实,也没有这么多的烦恼。那个时候自己只要有一口饭吃就很开心了,现在饭是有吃的,还有丫鬟了,可是自己却没有以前那般高兴了。小时候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听到厨子把饭做好的时候,能吃到好吃的东西是冯裤子每天最期待的一件事了,那时候只要能吃到rou对于冯裤子。 夏天便是无忧无虑的代名词:绿油油的蝉鸣、池塘里的蛙叫、颤巍巍的树林和不变的凉席。当然,同样无忧无虑的小伙伴,会聚在一起,会奔跑在村落的小巷里,会融进夏天的阳光和庄稼里。夏天是童年,是浩轶书卷外喘息的空间,是给人做工的快乐,夏天只能悄悄溜进生活,混合在荷尔蒙的青春和躁动里。舒适的唐服和飘逸的长发让人砰然心动,夏天的阳光还是阳光,它依然静静照着走廊的砖石,街道的芒树。 但凡有异性经过的夏天,阳光都还格外舒服。一年又一年,身边的朋友渐渐地长大,身边人也是换了再换,对未来的期待也越来越低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是离情别绪,夏天的阳光便新旧交融,生机勃勃。对于一个长工来说,它不再是七彩的童年掉落下来的颜色,却带着淡淡的忧愁和七零八落,又带着点点心动和无聊的期待。听到蝉鸣,大概又会想,“下一年会不会好一些,会不会遇到个有趣的人呢” 冯裤子的夏天,有童真,有无聊,也有期待,亦是悸动。夏夜,晚霞抹去最后一片红后。随之而来是葵扇,是凉风,是星星在天空上对着自己眨着眼睛。江水依然静静流淌,远处的人声和牛依旧历历在目,戏水的人不愿离去,随渔船的飞驰消逝在浓烈的夜空里。在乡村,夏天是触手可及的——不是说热气和蚊子,却能记住远方城市的灯火和涂抹的星夜。 再后来,夏天来到了别的城市,悄悄隐居在人们的视野里。成年人的夏天,是怀念童年的夏天。照在黑墙白瓦上的阳光,多少有些耀眼,看到城市的繁荣,这是多么美好的季节。人们开始学会在一株草的成长、一只虫的歌声,青蛙的叫声,发现夏天。而回到村庄,缺少了吵吵闹闹,缺少了饭菜的炊烟,缺少晚霞边归来的人们,夏天,剩下鸡犬的咿咿呀呀依旧在享受。 可是他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冯裤子好想活在农村里,哪怕没有饭吃,也想要呆在父母的身边,没有人愿意过这寄人篱下的日子。岁月流失,冯裤子的夏天,缺少了形容词,没有别的孩子的快乐,只有他繁重的工作,对夏天的追溯是夏天本身。而对他来说,夏天跟别的季节没的什么不一样的,阳光照亮了记忆,宣告“我曾存在这里找工”。这种味道是复杂的又是纯粹的,生活就是如此的苟且,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可悲,人们幻想在夏天的阳光里过一遍童年,他只想快点长大,希望有一天能成亲生子,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