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踩脚便能摇动大戈壁(求订阅、推荐、收藏)
白鹿族懂汉语的人不多,但大多通晓乌孙语,所以在沟通上没有问题。 “呵哟!一个人怎应付这么多人呵!” 外围处忽传来年轻女子天真的话语,登时惹起一阵哄笑声。 常惠笑道:“姑娘不用担心,我肯定死不了,否则就不能在这里说故事。哈!” 又是另一阵笑声,人人情绪高涨。 常惠特别留心其中一个叫擎天大佬的中年男子,此人坐在内圈,介绍后没有说过话,其反应亦与其它人不同,会在一些关键的地方露出深思的神色。更重要是常惠看出他是白鹿族的第一高手。此人更说得一口流利汉语。 大族长含笑道:“后来的事情是如何发展的呢?” 常惠道:“简单来说就是我宰掉他们近二十人。” 说罢向擎天大佬道:“擎天大佬兄怎么看?” 擎天大佬微微一怔,用心审视常惠,道:“不论是参荒牙、霓虹,又或幽海飞舞,都是踩踩脚能摇动大戈壁的高手,何况还有数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这个险是否值得冒呢?” 常惠道:“问得好!如在正常情况下,我是等于‘自投罗网’,但因着三个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险。首先,任我溜多远,始终要走回头路,那主动权将落入敌人手里,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论天时、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劳’,而对方已成疲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惯了‘以奇制胜’,亦是我今次敢凭一支不到千人部队,到大戈壁来取呼延荒和壶衍鞮单于两人首级的凭藉。” 数百人全静下来,只余篝火的木柴仍烧得“噼啪”作响。 女祭司叹道:“难怪常惠的名声在西域如此响亮,我服了你!” 擎天大佬沉声道:“参荒牙、霓虹和幽海飞舞三人有伤亡吗?” 常惠淡淡道:“尚未轮到他们,我的战略是避强取弱,灭他们的志气威风。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驿,我才拿他们来开刀。” 没人说得出话来,只呆瞪着他。 另一长老道:“我曾到过山南驿,是座碉堡式的建筑物。” 女祭司不解道:“常爷因何须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常惠想起凯多族,双目精芒大盛,道:“我是为找一个人,此人对我们今次的行动,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又一长老皱眉道:“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下,一个人能起多大作用?” 常惠目光移往擎天大佬,道:“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的识见和专长,胜过千军万马。像本人目前的情况,只要有人能领我避过敌人耳目,神鬼不晓的到约定处与我的兄弟会合,那到天山的行军,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长义无反顾的道:“勿说一个人,要我们举族为常兄弟而战,我们绝不皱半下眉头,山神可做见证。” 常惠喜道:“那剩下来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内。我们会取道到这里来,再沿孔雀河北上,呼延荒绝不容我们进入高昌和龟兹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必全力来攻,我们就在白鹿野进行反击,将鲜卑族马贼连根拔起。” 女祭司微笑道:“原来常爷早有定计。” 擎天大佬道:“我会为常兄弟当这个领路人,何时起程?” 常惠道:“那就再好不过了,择日不如撞日,不如立即起程!” 擎天大佬慨然应允,众皆愕然。 常惠将雪儿留在白鹿野,与擎天大佬各乘一驼,于午夜时分离开草原,朝东南方急行。 经过这次迷路后,常惠对任何能在荒漠区认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擎天大佬显然在这方面有特殊的本领,“识途老马”般领着他爬高爬低地横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常惠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擎天大佬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的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常惠,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常惠大讶道:“擎天大佬兄的鼻子真厉害,这样都能被你闻到。” 擎天大佬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鲜卑人伪装的。” 常惠一怔道:“鲜卑人?” 擎天大佬道:“他们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 小说网友请提示:长时间阅读请注意眼睛的休息。推荐阅读: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 目标,然后骤然发难,呼延荒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常惠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先去会合的地点呢?” 擎天大佬道:“那里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常惠叹道:“擎天大佬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擎天大佬“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鲜卑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常惠道:“擎天大佬兄对鲜卑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擎天大佬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擎天大佬没表情道:“每杀一个鲜卑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常惠愕然道:“原来擎天大佬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鲜卑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擎天大佬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常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如其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常惠爱创新爱出奇的个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擎天大佬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常惠跟着擎天大佬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擎天大佬停下来。 常惠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擎天大佬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常惠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擎天大佬道:“‘戈壁’之名,源自凯多族,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常惠大奇道:“擎天大佬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擎天大佬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因避祸迁往白鹿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常惠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微笑着答道:“知道了。” 常惠推醒擎天大佬,道:“有人来了!” 黄昏后,人、驼在千鸟坑附近找了个避风处休息,准备小睡两个时辰,再动身上路。 擎天大佬掀开将他由头包至脚的羊皮毡,双目立即回复精神,细听下奇道:“我听不到任何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