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困兽之斗
闯荡江湖的少年人很多,爱穿红衣的也不少。可绝大多数江湖人在看见红衣少年时,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同一个名字——冷红衣。 严格说来,冷红衣是一个不算是名字的名字。只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少年到底叫什么,只知道他姓冷,爱穿一身血红色的红衣。而当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叫自己的时候,他笑着说了声“好!”于是冷红衣这个名字就渐渐叫开了。 冷红衣的年纪不大,据说只有十三四岁。他进入江湖的时间也不长,去年冬季,人们才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而那个时候,他正在杀人。杀一个看起来模样比他俊俏、身材比他高大、眼神比他凶狠、声音比他洪亮、就连衣服都比他那身红衣更值钱的人。和那个人比起来冷红衣好像哪一点都不如。可自始至终,都是他在杀对方;从头至尾,对方都在被他杀。 因为冷红衣很强。 强,不一定是武功很好,也不一定是修为高深——尽管在大多数人看来,满足这两点的人才算“强”——可事实上,一个武功不算太好,修为也并不高深的人,也可以很强。甚至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强,强得多! 只要你不怕痛,也不怕死。 不怕痛的人很多,不怕死的人也不少。可这世上九成九说自己不怕痛不怕死的人都是在吹牛!他们之所以敢大言不惭地说出这种话,仅仅只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痛,更没有感受过死亡的威胁。 没有经历,所以毫无了解,不了解,又怎么怕得起来? 所以真正不怕痛也不怕死的人其实屈指可数。冷红衣就是其中一个。而且很可能还是做得最好最彻底的那一个。 他真的一点也不怕痛,更不怕死! 有人曾说冷红衣不怕痛,是因为得了一种怪病,所以他感觉不到痛。也有人说他不怕死,是因为他早已心死。一个心都已经死去的人,又怎么会怕死?可不管这些说法传得多么荒谬离谱,冷红衣从来没有解释,也不想解释。如果谁希望他解释,他就一定会和这个人拼命。 没有多少人愿意和他拼命—— 如果你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会不会主动去碰一块残缺不全的陶瓦?如果你是一只翱翔九天的金凤,愿不愿自降身份与一只麻雀比谁飞得更高?就算那片陶瓦主动碰你,就算那只麻雀主动挑衅,你也应该敬而远之,因为一旦你真的与它计较,赢了没有光彩,输了更加丢人,不论输赢,损失最大的都一定是你。 于是冷红衣就成了绝大多数人眼中的无赖行子滚刀rou。见一眼都嫌烦,更不要说招惹了。可再怎么不堪的人都一定有他的优点。冷红衣也一样。除了不怕痛和不怕死,冷红衣最大的优点,是他的直觉很“灵”。所以当唐糖糖得知这件事之后,冷红衣就成了大富大贵帮的人,红人,红得发紫的大红人。 不只是因为他爱穿一身血红的红衣,更因为他那灵敏的直觉让他在短短几个月内做成了许多谁也做不成的事。 比如今日,他几乎不需要思考判断就顺利地找到最正确的路线,穿过了如迷宫般的地道来到了密室之前。更聪明地选择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伴变成一具傀儡然后被杀死。 “你真的不怕痛也不怕死?”看着微笑鼓掌的冷红衣,黄婵大为好奇。 “其实我也怕痛,也怕死。非常怕,比你们都怕,怕得多!”冷红衣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地回道,“只不过我爹告诉我,越怕痛的人,越痛苦;越怕死的人,越容易死。我实在很怕,所以就只好强迫自己不去怕。这么说好像有些拗口,你明不明白?” “那你为什么还不滚?”黄婵抖手收回黑衣男子身上的细线和金钩鄙夷道。 “不能滚,滚了会死。”冷红衣还是那么有礼貌。 “可不滚更会死!” “不,不滚,只是可能会死。”冷红衣摇头纠正道,“如果我现在就昏过去的话,就没有人需要我滚,也不会有人在意我死还是不死了。所以,能不能请你下手轻一点?我刚才说了,我很怕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