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战后的收获
狼群退去之后,马普拉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侏儒手里反握着一柄颜色黝黑的长匕首。虽然是匕首,但和侏儒的身材相比,也和长剑没什么分别。灰黑色的皮甲上沾着一些泥土,头发上还挂着几片苔藓和枯叶,样子微微有些狼狈。 “我没杀掉它。”这是侏儒回来后说的第一句话。紧跟着,他又补充道,“不过它应该也活不了多久。”马普拉扬了扬手里的匕首,回到了篝火旁,坐了下去。 侏儒没有费力去解释“它”指代的是什么,没有说过程中遇到的危险和困难,也没有说他究竟是怎么躲过那些“狗鼻子”的,更没有说为什么“它”没死却活不长。他虽然任何细节都没说,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上前去询问。 巴里特看着坐在篝火旁的侏儒,这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想道,不善言语,也不擅交流。 沉默并不是缺点,但也称不上优点,至少对于冒险者这个职业称不上优点。如果冒险者不会吹牛,不会将自己干掉一只地精的战斗过程夸耀的犹如和巨龙大战了三百回合,那他就不是个合格的冒险者。但刺客不需要。 “欢迎仪式虽然迟了一天,但比我想象的要热烈不少。”老威尔从空中降了下来,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笑着说道,“这是在对我们说‘欢迎来到迷雾森林’么?” “可惜我们没有接受这种好意。”巴里特正在将死掉的冬狼归拢到一起,“我们没能参加接下来的聚餐。” “聚餐?我们当‘食物’?”半精灵听出了巴里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这种欢迎宴会可不太好参加。” “‘食物’的确不是个好的角色,但总得有人去演不是。”巴里特回答。 “那你为什么会被叫做‘喂食者’呢?”半精灵发现蛮子似乎对自己的绰号并不反感,便出声打趣着。 “因为我不太擅长扮演‘食物’这个角色,也总是演砸。”巴里特淡淡的回答。不过我的同伴总是很擅长,这句话他没说出口。 蛮子一边速度飞快的将一些还算完好的狼皮剥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张完整的冬狼皮应该能卖上三枚金币,也许会更高,但不会超过五枚。可上面有瑕疵、有伤痕的毛皮甚至不值一枚金币。 狼皮这样的毛皮衣物在狮鹫王国其实并不抢手,但终归还是值些钱的。 狼皮不够坚韧,做不了皮甲。哪怕是冬狼皮,也比不上牛皮鞣质的双层皮甲,所以在冒险者它中并没有多少市场。狮鹫王国整体气候温暖潮湿,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穿毛皮服饰的时节少之又少,所以普通人即便有些闲钱,也不会买来御寒。就只有富人或贵族们会买来充点自己的衣柜。 狮鹫王国北方——诺德倒是用的上这些毛皮,但诺德那拥有广袤丘陵、山峦、森林的地形环境中,狼这种生物,是数不胜数的。 巴里特能从那些尸体上分辨出哪些是他杀掉的,而哪些是半精灵和老威尔的杰作。 所有毛皮保存完好的冬狼尸体都是出自巴里特的剑下,所有!常年的冒险者生涯让他在出手的瞬间,下意识的让猎物保有更高的价值——尽量完整的毛皮,如果毛皮值钱;完整的内脏或器官,如果那些内脏有人要;或者某种生物的眼球能卖上大价钱,那巴里特在杀它的时候,会比生物自己都爱惜它那双“黄橙橙”的眼球。 巴里特不需要刻意这么做,一切都是出自下意识的反应。他不知道半精灵和老威尔从事冒险者这个职业究竟多久,按他对‘下流小说’一行人的了解,应该并不算短才对,但这些人却没能养成像巴里特一样的良好习惯。 那些支离破碎、布满伤痕的狼尸肯定出自半精灵之手,这个俊俏的“长耳朵”可以在眨眼的瞬间就出手数次,炙红的双剑宛如雷霆般闪耀,他的战斗风格比巴里特想象的还要狠辣,和那些高贵优雅的森林精灵一点都不同,反而更像是地底卓尔精灵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