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1 朝令夕改
“太皇恕罪。”卢植先告无状之罪。而后质问小黄门吴伉:“此诏,可是先帝亲口所述。” “正是。”吴伉不卑不亢。 “亦是先帝亲手著名。” “正是。”吴伉答曰:“是否先帝字迹,司空一看便知。” “此诏在前,还是在后。”卢植多此一问。先帝托孤蓟王,不久便驾崩。此诏,必在托孤之前。 果不其然:“此诏在前。” 略作思量,卢植又问:陛下立诏之后,乃至托孤之前。期间,可有变故?” 吴伉面不改色:“并无异常。” “倒也奇怪。”卢植似喃喃道:“若无变故,先帝因何改变心意。废前诏,而托后孤。” “废长立幼,终归不详。”窦太皇开解道:“先帝弥留之际,意志昏沉。‘朝令而暮改’,亦情有可原。又或许,立储之事,本就体大。‘三思而后行’,亦是人之常情。” “太皇所言极是。”内中隐情,时过境迁,卢植亦无从窥之。 “先帝连出二诏。兄终弟及,父死子继。若就此处论,无论先后,皆出先帝之意。换言之,合肥侯被废时,或当奉诏行事,立皇次子为新帝。” “这……”一时半刻,卢植亦无从辩驳。 太皇言下之意。先帝二诏,皆有时效。双轨并行,有备无患。换作蓟王刘备,二选其一,亦无不可。然废帝擅起刀兵,延祸宗室,因而被黜。即便如此,还有备选。 便是《起居遗诏》。 正如少年时,先帝许诺蓟王“便宜行事”。究竟是黄门侍郎,便宜行事。还是陆城侯,便宜行事。且看如何解诏。 二诏,一前一后。一日之内,昼夜之间。皆出先帝之口。真伪毋庸置疑。 所谓金口玉言。大汉天子,岂能自食其言。换言之,两道诏书,皆有礼法依据。 虑及此处,卢植奏问:“臣,斗胆。敢问太皇,意欲何为?” “朕,尚未知也。”窦太皇言道:“司空乃蓟王授业恩师。自幼相伴,知之甚深。且问司空,若蓟王知晓,当作何解?” 卢植一声长叹:“不敢欺瞒太皇。若蓟王知晓二诏,必奉命行事。” “朕,亦如此想。”帘内窦太皇,人影婆娑:“少帝无过,若就此罢黜,恐至朝野动荡。之于二戚,亦如抱薪救火。故秘而不宣,许是上策。” “太皇明见。”卢司空亦如此想。 “然,南北二宫,禁中内外,并无秘密可言。久必外泄。若董太皇亦或是何太后得知。必难善终。比起二戚同日设宴,先帝一日二诏,方是心腹大害。” “臣,无言以对。”一语道破卢司空此刻心境。 “程太仆将逝,长信宫不宜欢饮。朕,亦无事宴客。”窦太皇言道:“且,有其一,必有其二。今次虽止,焉知明日不复行?” 卢司空言道:“臣,今日来见,方知二戚事小,二诏事大。” “司空且回。朕,倦了。”窦太皇,言尽于此。 “臣,告退。”卢植自去。 窦太皇之意,不言自明。蓟王归国,幕府随行。朝中唯有卢植,乃蓟王最可信赖之人。将先帝《起居遗诏》明示卢植,便有转述蓟王之意。 传与不传,一念之间。且看卢植如何作想。 三日后,二戚宴,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