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3 有耻且格
或有人问。 蓟王与二宫太皇,及舞阳君之事,为何只做“负俗之讥”。 所谓“负俗之讥”,乃指“因不谐于流俗而受讥议”。故又称,“负俗之累”。 今汉袁康《越绝书·越绝外传记范伯》:“有高世之材,必有负俗之累。”《汉书·武帝纪》亦有:“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 只因,蓟王房中之私,不涉家国天下,无损国祚社稷。何况,增成公审,中丞贾诩,对薄公堂。背后主谋,乃暗掌蟾宫之黄门内宦。所求无非梁冀金山。 蓟王身中奇毒,昏睡不醒。遂为黄门内宦所乘。是故,“不知者不罪”。 然,“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是故,关东群臣皆以为。蓟王宜审时度势,当早做切割。《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遂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毋需动用私刑。只需将二宫太皇,绳之以法。蓟王足可保全名誉。此,亦是法家之精要。 然须知。我大汉,独尊儒术。 《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夫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百姓只求免于罪罚,却无廉耻之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百姓有知耻之心,且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 故于汉人而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方是治世之道。 《易·系辞传》:“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正人曰义。” 《易·系辞上》:“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史记·太史公自序》:“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 一言蔽之,春秋决狱。 蓟王纵无辜,然事已至此。二宫太皇并舞阳君,舍身为药,存续性命。更有董太皇,因而受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蓟王岂能杀其母,而立其子。 即便,曹节坐实背后主谋。然早已撒手人寰。人死为大。纵夷三族之重罪,亦无可复加。于是,一众帮凶从犯,涉事人等,皆罪加一等:董太皇饮药死;毕岚、曹冲、宋奇等,下狱死;窦太皇、安贵妃、甯贵妃、宋贵妃等,贬为庶人,徙比景。“徒者奴也,盖奴辱之。” 余下从众,如亚马逊御姬等,髡钳城旦舂,完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作,罚作、复作,不一而足。 若以此论。蓟王后宫去半。 然若,蓟王自领首谋。从众皆免罪。 如何自领首罪? 明知而故犯。 前日,窦太皇窃问:事不可为,又当何为? 蓟王答曰:必全家门。 亦如蓟王答王太后:虽有天子诏书免罪,然负罪之心不减。蓟王所行,便是素王所言,“有耻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