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醉乡(11)
李旭只感到手掌之中冰凉柔软,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本能地想把少女的手甩开,说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的话,掌心处却触摸到了少女的眼泪。心中没来由一软,只好轻轻地,如捧着一块宝玉般将少女的手拢在掌心。 陶阔脱思见李旭好像突然开窍,没在把自己的手甩开,心中泛起了一阵甜甜的感觉。仰起脸,笑着说道:“铜匠十八年前来的苏啜部,那时西林阿姨刚满十三岁……” 铜匠姓王,打得一手好铁。苏啜部的好刀几乎全是出于他手,其他的精细物件,如男人、女人身上装饰用的铜、银铃当,女人梳妆用的铜镜子,也是以铜匠打制的为上品。没人知道铜匠来自中原什么地方,陶阔脱思口中的故事和部落里的传闻一样,都说铜匠曾经走遍了大半个草原,是因为看上了苏啜部落里的第一美女西林,才停止了流浪的脚步。 听完陶阔脱思的介绍,李旭又想起了九叔离开前,徐大眼曾经问过自己的一句话:“一个只身走遍草原的人,为了第一眼看到的女子就停下了脚步,这种故事你信么?” 李旭记得自己当初的回答:“不可能!”大丈夫立于世间,就是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几乎每个中原男子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受到的就是这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两个“胸怀大志”的少年推己及人,认定了铜匠不是为了一个女子而留在了蛮荒之地。 那么,他留在苏啜部肯定是为了别的目的。徐大眼的分析是为了晴姨,李旭同意他的见解,却提醒自己的好朋友不要过分追究别人的秘密。 “嗯,你倒生了一幅好心肠!”徐大眼冷笑了几声,不屑地说道:“放心,晴姨不是帝王之女。江南陈家,当皇帝的投降了还嫌大隋给他的官儿小。当公主的嫁了老子后又嫁了儿子,哪有一个这般有良心有骨气的。!”(注3) 在徐大眼心目中,既然身为世家贵胄,平素比百姓多吃了许多好处,危难时就要为国家多担负一点责任。而陈家上下的行为,只会让世家大族感到羞耻,无论其诗写得再好,曲谱得再美,也掩盖不掉其能力的低微和行为的软弱。 至于晴姨,当初送她到突厥试图以和亲方式求援的人如今都做了大隋的官员,想必国难时的往事大伙都已经忘掉了。既然当事人都选择了遗忘,局外人又何必去揭开这个迷题。唯一没忘记自己誓言的就是那个王姓铜匠,从二十多年前决定守护一个人,一直守护至今,无怨无悔。 铜匠的家很好找,整个部落中,别人家里无论人住还是为怀孕的牲口挡风,用的全是毡包,唯有他家的作坊是用石块搭建的。李旭和陶阔脱思向着有烟火冒起的石头小屋子走了一阵,很快就来到了铜匠的家门口。 铜匠的妻子西林带着几个孩子去照看牲口了,所以几个毡包中都没有人。陶阔脱思也不怕生,拉着李旭直接钻进了石头作坊。一进门,二人的眼泪立刻被里面的味道熏了出来。牧人们习惯用马尿来给铁器淬火,这几天正是铜匠忙的时候,所以作坊里边的味道也非常地“友好”。 作坊里边已经等了几个客人,见到李旭和陶阔脱思,众牧民纷纷上前打招呼。连日来,李旭被圣狼赐予力量,用牙齿咬死了一个敌军勇士,吓走了六个斥候的故事早已经在部落中传开。为了鼓舞牧人们的士气,额托长老还特地授意阿思蓝,把李旭当日咬死人的凶悍情形夸大的三分。大伙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虚,到了现在,从二十八个敌方斥候夹击下平安脱身的功劳不再是因为徐大眼调度得当,阿思蓝和杜尔等人作战勇敢,而是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地归到了李旭的头上。 在上一次战斗中部落收获颇封,几乎每个随军出战的勇士都分到了一把或数把缴获来弯刀。草原上能做兵刃的精铁很值钱,一把好的弯刀价格能抵一头小马驹。牧人得了敌人的兵器,就纷纷赶到铜匠这里根据自己的习惯改造。或增加减少武器的重量,或者在刀身刀柄上打制花纹,反正不经铜匠之手雕琢一番,缴获来的兵器即使再锐利,大伙使着也不放心。 “劲儿再大些,早晨没吃东西么”专注于手艺的铜匠根本没看见圣狼侍卫和族长之女的到来,冲着正在抡大锤的牧人低声呵斥。手上的小铁锤却毫不停顿,叮叮当当地把放在砧板上的弯刀砸出一溜火星。 发了红的刀坯在大锤和小锤的交替作用下慢慢变形,弧度开始变大,刀侧面凸起的棱角也更鲜明。几条车辙印记般的黑线从发红的刀身上渐渐透了出来,随着打击的力度慢慢向四下扩散。黯淡、聚拢,聚拢,黯淡,慢慢变成了一朵朵浮云,跳跃在红色的火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