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天命
战火临近,陈郢王城后的大市再一次热闹,不是因为集市,而是因为处刑。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民间旧俗。前几日有誉士陈敖酒后误杀闾人兴,县廷判其弃市不赎,今日便是行刑之日,是故旁观者众。 群议纷纷,可十字路口东面一片沉寂,陈且连同着陈县几十数名誉士站在东街,这些人身着甲胄、手柱宝刀,烈日之下冷得像一块冰。庶民们不敢从从东面经过,县吏也为之侧目,以至还未行刑,众县卒就把十字路口围了起来,将誉士们隔绝在外。 “大兄,大王何言?”誉士之中,还夹着几个相熟的庶民,陈胜便是其中之一。 “大王言……”陈敖这次杀人与陈且脱不了干系,那贱仆上来之前,两人曾为是否佣于商贾大吵一顿。“……大王言,誉士不该死于刑场。” 陈且语气幽幽,谒见大王之前他曾想到赎死,赎死不过三金,可杀人者当死,不得赎。那县吏也说了,县廷之案,郢都是没有办法管的,换而言之,此事大王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县务。 “带人犯陈敖!”陈县司败李荀不知何时立于十字路口,他戴着一顶司法人员常戴的獬豸冠,看似目不斜视,实则余光全看向东面的誉士,担心他们会劫走人犯。 “人犯陈敖,醉酒杀死陈兴。亘古以来,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是故县廷判陈敖弃市,以儆效尤……”李荀行刑前不得不加上一段辩白,以表明刑罚的正当,但他担心的誉士还未开始劫人,大王就来了。 “臣、小人拜见大王。”十字路口跪了一圈的庶民县卒誉士,连懵懂等死的陈敖也跪下了。 “免礼。”骑在马上的熊荆面上毫无表情,他身边站在左尹蒙正禽、项燕,还有县公陈兼、左右史官等人。以惯例,陈县县务郢都无权干涉,即便令尹在此也无用。 “王命,誉士不得死于刑场,而当死于战场,故人犯陈敖不得死。”熊荆没有说话,只有僕臣厥上前两步,对着众人高呼王命。一听王命,众人又跪下了。 但王命是王命,民间自有习俗,王命昭告完毕,李荀揖道:“敬告大王: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唯人最贵,杀人者死,此乃三代通制,百王之所同也。臣闻大王贤明,何犯旧俗?” “李司败欲论俗还是欲论力?”熊荆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刚刚抬起头的庶民再次伏首。 “臣愚钝,请大王明示。”李荀在大王说话的时候亦低头。 “论俗,那就以俗处理此事;论力,那便是双方打一场,赢了的把陈敖带着。”熊荆看向跪在那一动不动的陈敖,衣裳褴褛的模样让人生厌。 “臣以为当论俗。”与大王打一场那是犯上,论俗才是司败们擅长的。 “好。既然论俗,那不佞问你,三代之前,杀人何俗?”熊荆冷笑道。 “三代之前?”李荀想不出来。“臣不知,请大王相告。” “史卿,告诉他,三代之前杀人何俗?”右史又被大王拎出来当枪使了,他眉头达拉着,一副很不情愿的模样——按实论,违心;不按实论,违志。 “史卿,昨日你才说的,怎么今天就忘了?”熊荆看着不情愿的右史,脸上挂着笑意。 “臣不曾忘。臣以为……”昨日晚间大王问了楚国立国前的先俗,没想到是为了救陈敖。 “你不要以为,昨日你是怎么回答不佞的,你就告之李司败以及陈郢民众。公道自在人心……,还有你,”熊荆看向一个跪着记录的文人,此人应该是大楚新闻的文士,也就是记者,他一直跟着熊荆来陈,碰到劫法场的事情,自然要大书特书。“记下来,一字不漏的发到报纸上去。” “小人敬受命。”那文士揖道,随后疾笔快书。 百官相顾,众目睽睽,连大楚新闻的文士也看着,右史清咳了一声,道:“未有王制之前,杀人者不死……,此乃楚人先制。” 右史终于吐出了熊荆要的那句话,可他特意在前面加了一个‘未有王制之前’。哪怕是这样,人群也是一种耸动恐惧,如果杀人者不死,岂不是人皆杀人。 “臣不解。敢问史卿,杀人者不死,难道任其逍遥?”李荀大声相问,左尹蒙正禽也想说话,可没有机会。 “非也。十世之仇犹可报,死者后人可为其祖报仇,十世不止。”右史一开口就陷了进去,不得不站在熊荆的立场上辩论。“杀人者亦偿被杀者四头羊或一头牛。” “敬告大王,此乃蛮夷之俗,非三代之俗。”蒙正禽终于转过身揖告。“若以此俗,势必强者凌弱,国将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