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尸骨无存
“牧...”曾惜缘见鬼一般看着眼前的牧歌就这么凭空的消失在她的面前。 唯一有迹可循的地方是出现了一道不同寻常的光柱。 牧歌并没有做出他作为一个研究未知生物和未知事物方面的专家应该做出的任何反应。 准确的来说当时牧歌的脑袋里除了一个谭清之外没有任何东西。 包括他之前视之为性命的诗集。 牧歌并没有获得这次上头条的机会,只是为这神秘的五灵山增加了一层诡异的色彩。 曾惜缘全身脱力的瘫坐在雪地上。 随后她连滚带爬的冲下雪坡,沿着牧歌划过的痕迹。 雪坡上出现了一个个针眼大小的圆点,并不密集,还和稀疏。 她速度很快,以至于一个飞扑,四脚朝地的趴在了崖底雪地的上头。 她用颤抖的手按住那块被牧歌腾出来的,也就是阵眼的所在地,口中还神神叨叨的念叨着“出来!出来!” 崖底空旷的很,也毫无人烟。 应该也不会有人投诉她扰民,也不会有人用像看精神病的眼神看着此时正在用她自己修长的手不明所以的扒着那牢不可破的石地。 她玩命的扒,被冻的干裂的手背又有些润湿了,右手指甲缺了半个盖,把她精心打扮时涂上的透明指甲油的美感全部破坏。 可她是大总裁,不在乎这一些指甲油的小钱,所以也不用特地查看,还是继续叫喊着“回来。” 她坚持不懈的刨了十分钟,直到连自己的手都已经举不起来了,雪都开始变色了,才意识到牧歌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听她的话。 “我不要这样……”曾惜缘把额头一下子磕在了石地上,还在断断续续的抽泣着,“你害得我什么有用的数据都没有收集到……就这样撂挑子了,也太不负责任了吧,是不是就是为了骗那笔奖金啊,哈?” 四面八方传来回声,经久不息。 “你一定是骗我的对不对?出来啊……出来啊!!我答应你我以后再也不嫉妒你和那个叫谭清的女人了,我也不求你能爱上我了,你回来啊……” “你这个混蛋……”曾惜缘愣愣的盯着阵眼。 直到冻的膝盖完全没有任何知觉,体温都开始下降。 她的脑袋里窜过了很多很多东西。 画面美得像是在加了滤镜的阳光下,里头不是白衣怒马的少年,而是个邋里邋遢的青年。 留着沧桑的络腮胡,脸上带着憨厚的微笑。 总是让她想起自己儿时曾经非常珍爱的棕色泰迪熊,那只总是脏兮兮,但是却很讨喜的泰迪熊。 她也说不好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这只泰迪熊的,只是知道,从泰迪熊把自己rou乎乎的脚从拖鞋里抽出来,又用它浑然一体的手掌把拖鞋递到她的眼前时,她的心好像耳朵被别人用掏耳朵的棉签轻轻的拂动。 那种突如其来的舒适让她流连忘返,也让她在此时魂魄流离。 曾惜缘的喉咙像是被冻结了,不停的吼叫让她原本如黄鹂般的嗓音开始沙哑,凑得近一点甚至都可以听见血痰在她的喉头里浮动。 在这荒无人烟的五灵山上,她终于不再怀疑自己,不再怀疑自己对那个叫牧歌的中年老男人的那份感情是否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