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亲人,嘴脸
林源对这位刻薄的大伯母没甚印象,而三妞听说大伯母在家里,站在门外就不愿意进门,最后,还是被林温氏强拉进了院子。 林温氏带着林源才将柴火放好,便听着主屋里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大郎啊,不要以为分了家,我们啊屠做兄长就不管小弟。你也不看你做的甚事,你那小舅子赌得把家里的地和屋都卖了,你居然还敢把他家的人领到屋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卖大妞的钱都贴了他们家。”我也是为了你好,你说你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如果家里没有几个钱孩子们以后怎么办啊,要不你把地契拿出来我帮你把把关一定卖个好价钱。怎么样 / “嫂子,你这话可太不讲道理了。。” 林源对于这些鸡皮蒜毛之事没甚兴趣,而林温氏已听不下去,吩咐道:“林源着四子回房去,我去看一下。” 林源拉着四子回了自己住的屋。却见房间里坐着一位八岁的小男孩,虎头虎脑,气质敦厚。 见着二子和三妞四子进屋,对方立刻迎上来,道:“二子、四子回来了。” “表兄好好。”四子这一叫,林源就意识到这个孩子很可能就是母亲弟弟的家人。 林源因对对方实在没甚印象,只嗯了一声也不多理睬,径直去取搭在架子上的脸巾,擦干净脸和手,四子看着阿哥这样做,自是有样学样,张着五个黑小指头,让哥哥帮着洗。 朝宇有些尴尬,他没想到一向热情的二子,今天却这样冷淡地对待自己。想来是一向性格干脆的二子并不欢迎自己住进他的家,想到这种可能,因家庭变故有些敏感的朝宇,小小年龄也有些黯然神伤。 这会时候隔壁房里的对话内容越来越激烈,使得被牵涉在话题之中的朝宇更加尴尬,想着一家人走投无路的现状,他勉强笑着同林源道:“去年,你说想要本书,正巧前些时候我跟母亲去了一趟邺城,赶巧带了本小人书,呐,给你 听到邺城二字,林源有了兴趣,顺手接过书,问道:“邺城离这里有多远?”林源之前曾打听过距离村子不百里处有一城邺城,听说那里非常繁华。本想询问得更清楚,却发现整个村里二三百号人,居然没有一人去过县城。而如今听说朝宇去过,怎不让林源意外,忙细追问详情。 朝宇见二子接话,忙道:“离这里挺远的,而且路不好走,坐马车用了足足三、四天才到。不过,城真得很大,墙也很高。。”里面可大了又大又漂亮 在朝宇的描述中,琼城还真是一个繁华热闹之地,让林源听了也有些心猿意马,恨不得飞奔了去,看看那是否有充足的灵气。 当然林源的愿望是美好的,只是还有个大问题摆在他面前,如何去邺城? 想到钱这个问题,林源难得有种愁死人的感受。 在回到过去快二个月的时间,林源渐知道村中的人大多数时候都是通过以物换物方式解决日常所需,若是无法在村里以物易物解决日常所需,村里人便会背上猎物农品、拿着纺织品到几个村子联合的集市的,再买日常用品。。林家因为卖猎物才去过一趟在这种情况之下,村中留有钱的家庭是很少的,甚至有些人家还从未用过铜钱。,而林家的家底,林源早在夜里林温氏数铜钱算账时弄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