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十年
陈小哥的枪法让直播间的观众再一次沸腾起来,接下来的直播没有了李永菜,陈小哥自在多了,不知不觉,就已到了十二点半。 老三和安迪第一次在一个晚上吃了五把鸡,都有些上瘾的让陈小哥继续,陈小哥苦笑着摇头拒绝,光速下播后,洗了一个澡,躺在床上,发现并不困倦,便拿出了手机,开始浏览器微博的留言。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陈小哥每日在家码字直播,一直到一个星期之后,那本名叫盗墓笔记的小说,已接近50万字。 陈小哥一口气将所有存稿发到了叶红雪的邮箱,并且特意嘱咐:“大小姐,稿子出来了,晚上看效果更好。” 收到邮件的叶红雪只是瞥了一眼,随后便打开陈小哥的头像,问:“什么类型的,不会是恐怖惊悚小说吧?这方面我们网站受众比较少。” “差不多吧!”陈小哥无所谓的说道。 叶红雪也没多问,而是说:“网站给你选了好几家诛仙的出版社,现在已经开始印刷,出版费按照合同的分成,没有问题吧!” 对于奇点的合约,陈小哥没有任何异议,出版费基本与陈小哥想象的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高,但合同里白纸黑字的写着这方面的稿费要和奇点分成,不过是三七开,相对比较合理,陈小哥也不会在这方面有所不舍,毕竟当初的合同他看的很仔细。 “对了,你看诛仙也算的上是近些年来奇点现象级的作品了,我的下一本书,能不能签白金作者约?”陈小哥问道,白金作者,大神作者,签约作者,这三个级别的作者不仅叫法不同,就连合约也有很大的出入。 就像是陈小哥手里的诛仙,签的就是最低级别的合约,尽管在推荐渠道上和前二者没有任何区别,但其中,出版的稿费需要和网站七三开,作者七,网站三。 关于影视,更加没有主动权,几乎是网站说了算。 至于大神作者以上的合约,不仅分成可以拿到更多,而且,对于陈小哥最重要的莫过于对该书的出版已经影视游戏等改编有着一票否决权。 意思就是说,只要陈小哥不松口,哪怕开发商给出天价,奇点也不能卖。 这就是大神的待遇,毕竟他们为网站所做的贡献,绝不是一般作者出个一般精品文那么简单的,只要有白金实力的作者,几乎一个人就可以撑起一个小网站的实力,显然,留住这些作者,哪怕少赚点钱,对奇点而言都是有益无害。 因此,陈小哥才有此一问。 叶红雪的回复很肯定,不过有些事不好直接在这个奇点内部聊天账号说。 不一会,她便用手机放了一个短信:“你坚持一下,其实诛仙这本书也是可以改约的,至少改成大神约没有问题。” 陈小哥看了之后,微微一愣,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被触动,叶红雪是奇点的人,按照逻辑来讲,她一定要站在网站的立场,将利益最大化。 可是现在她用私人的手机和陈小哥说这一番话,反倒是让陈小哥十分意外。 一直以来,陈小哥以为叶红雪和自己最多也不过是同事关系,但……现在看来,更像是朋友。 “谢谢!”陈小哥回复道。 还有三天,就是一号了。 诛仙的争论并没有因为失恋三十三天而彻底消弭,回过神了的许多读者,反而觉得诛仙正是因为如此,才跟其他网络小说不一样,总之,他们还是坚定的认为,陈小哥会让碧瑶复活。 抱着这种幻想,更多人的开始捧诛仙,尽管前段时间陈小哥曾在微博里澄清过,但还是不免一些狂热的读者们,将诛仙与一些武侠大家们的书籍做对比,甚至有人号称诛仙全面超越了那些所谓的经典作品。 当陈小哥看到这样的言论,自己都觉得有些脸红,武侠宗师毕竟不是网络写手,他们有着相对深厚的底蕴。 想要写武侠,并且还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至少通读二十四史,至少对古今中外的文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还要有着出色的写作能力,文笔老辣,布局严瑾,整体融汇,立意深远…… 陈小哥扪心自问,诛仙比不上,二者不是同一个位面的产物,从网络小说的角度来看,诛仙尚且都不能算是佳作,但比快餐文学更有内涵。 而比起真正的那些名噪天下的武侠大家,却又多有不足。 四个字概括,此时的诛仙,高不成低不就。 唯一出彩的便是其故事性,但真正的文学,没人会在意故事性,越是伟大的文学,就越不在意给读者的感受是什么。 如果说网络文学是在给读者喂糖,甜,但乱人心,而经典文学就是给读者喂药,苦,却治人病。 至于所谓的伟大的文学,基本都是在给读者们喂屎,它们总是最擅长将世界上最丑恶,最肮脏的一切用极其巧妙的手段揭露出来,总会以一种从未有过的角度,审视着这个世界,审视着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