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这个鹦鹉不寻常
自胡一刀夫妇逝世后,苗人凤在江湖上出动甚少,早年虽听过“路大侠”之名,却一直没什么机会碰面。今日遇到周重阳,实乃生平所遇最强对手。他观周重阳之拳掌,掌法仍是少林拳无疑,却又不纯然是,至少少林拳不会打得如此温吞绵长。但他每出一拳,便似如同携带着厚重潮水,凝滞缓慢,只是随着他的出拳,那汹涌的潮水仿佛都灌到了他身上,逼得他几乎喘不气去。 他竟不知世间竟出了如此高手,还竟然只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 本来只是切磋的比武到此时已经变成要夺胜了,他雄心已然被激发,自是越打越快,将苗家剑法挥洒得酣畅淋漓。但随着他招式越是精妙快捷,周重阳越是凝掌激荡,随着掌法挥出,催吐内劲,护好自己周身,让他的剑再也近不了两尺之内。 最后,众人只看到苗人凤身若游龙,翩若惊鸿,白光霍霍舞出一个几不透风光墙,裹着周重阳,仿佛游龙戏珠,在戏耍着一颗无形的宝珠。宝珠浑圆剔透,他吞不下去,也切割不开,谁也无法赢了谁。 苗人凤苗家剑使完无法退敌,又换成了胡家刀,后来反而又扔下兵器,苗家掌,胡家拳,竟成了“车轮战”,所有苗家与胡家的功夫都在周重阳面前切磋了一阵,最后,他向后跃开三步,竖起手掌,表示认输了。 周重阳收拳住手,拱手道:“苗大侠刀剑拳脚无一不是精妙无双,在下拼尽全力也只能求个不败。” 苗人凤摆了摆手,却是面若金纸说不出话来。他早就认输了,只是因挂着胡一刀的心愿,从苗家武功到胡家武功,总算是使全了一遍。他强顶着周重阳的强大内劲与他对打,虽然全身而退,但内息却被压制在体内翻腾,极难排解连话也说不出来,心知这一场比武回去了,恐怕得大病一场。 周重阳执起苗人凤的手,笑道:“我小时候就听着苗大侠的威名,哪知苗大侠后来竟然退隐,没想到今日有幸得见,还能请教一些功夫,真是没有遗憾了。” 随着他缓缓地说话,苗人凤只觉得一股暖气从他手掌处传来,热烘烘的,渐渐向上往四体逐渐散开去,通体舒畅,暖洋洋的,方才滞涩沉重之感一扫而光。他惊疑不定地望着周重阳,问道:“少庄主这路功夫,叫什么名字?” 周重阳一愣,收了手,笑道:“这你可是难住我了,路大哥当年教我之时,并没有告诉我这功夫是什么名字。” 苗人凤朝路过拱手一揖,道:“路大侠名不虚传,苗某心服口服。就是不知是败在哪一路功夫之下,还请路大侠赐教。” 赐教个鬼,我若知道还会推给别人与你比武! 路过心中哀怨,却仍是面带微笑道:“苗大侠过谦了,重阳侥幸稍胜半分而已。说起这个功夫的名称,也没什么要保密的,就是‘三花聚顶掌’。” “三花聚顶掌”乃《射雕英雄传》里全真教王重阳所创,路过想着这两人都叫“重阳”,干脆再给他们功夫也叫一样的名字好了,反正谁也不知道 周重阳“呀”了一声,道:“这个名字好!路大哥,你怎么早不告诉我?” 早先我也不知道! 苗人凤表情古怪,沉吟半晌后,道:“路大侠,我少时为学武之故,曾遍览江湖典籍。千百年来,江湖能人辈出,武学明珠璀璨,像是降龙十八掌,六脉神剑,九阴真经等等这些,全都只留其名,而未传其实。与他们一起的还有……” 路过心中突地跳起。果然,苗人凤停顿片刻后,又道:“宋元时期的全真教,其中就有一路掌法叫‘三花聚顶掌’。只是那时候的功夫到底如何精妙威猛,都只成了传说。现如今的全真教,不过就是一些内丹学,武艺不过众人而已。不知路大侠是从哪里学到的这一路失传的掌法?” 他在问路过从哪里学的,路过心中却在想,金庸这个世界是一脉相承的,虽然不知道这路功夫到底是什么,但能肯定的是它绝对不属于《飞狐外传》这个世界。以前那个“路大侠”能懂这一路功夫,唯一能解释通顺就是他是从其他世界带来了这路掌法,至于到底是什么功夫什么世界,那就不得而知了。 为什么难得的穿越却有其他穿越者也来凑热闹,饶是他看过不少穿越,也还没碰到这种情况。难道是来提醒他,别以为能在此终老,他最后只是路过?就像以前那个“路大侠”,汲汲营营半生,娶了最美的女人,领导了最庞大的势力,结果全都是空欢喜一场,无一不在将唾手可得之时失去了。 是说,他也会这样么? 路过压下心中的忐忑,淡淡道:“现在失传,不代表以前也失传。我从……”路过正要说自己从以前的古墓里无意盗得,忽然想到这掘人祖坟这种自黑之事可是说不得,一说就黑彻底了。他连忙改口道:“来不向任何人透露,因为事关机密,恕路某无可奉告。” 苗人凤怅然长叹一声,道:“既然如此,苗某就不为难路大侠了。我义兄地下有知,能观此神功,也该瞑目了。” 他又在坟前拜了三拜后,望了一眼南兰与田归农的尸体,犹豫片刻,扫了一眼天龙门剩余的几名弟子,抱着苗若兰飘然而去。 田归农已死,天龙门群龙无首,茫然慌张,生怕各大残疾门派要赶尽杀绝。 “现在知道怕了!”祁家剑的掌门祁连安失了一只臂膀,仍是威风凛凛,对天龙门的断臂之仇耿耿在怀。 眼看着敌人虎视眈眈,天龙门的弟子们如同惊弓之鸟,最后目光一致都投向了路过。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们的掌门已经死了,作为弟子的都是听师命行事,完全是无辜的,希望路大侠能主持公道,放他们一条生路。 路过实在是不想趟这个浑水,但没办法,“身居高位”就得谋高事。江湖如今已经被一个天下掌门人大会搅成了一锅粥,前有玄印门与千斤庄,后有天龙门与各大门派,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还不知道发生着多少门派火拼的事。他既然在这里生活,万幸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总得好好利用一番,给自己谋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他若会武功,那自然是个群雄纷争越乱越好;既然不会武功,还是太平一点好,他不可能一直好运下去。 想到这里,路过转头去看向各大门派。他还没说话,祁连安就已经开口了:“路大侠,我们知道你要说什么。今日我们大仇能报全都是托了路大侠的福。路大侠侠义仁厚,我们岂能托您后腿?田归农既然已死,只要天龙门不先挑事端,我们也向您保证,不再追究。” 天龙门众弟子都松了一口气,纷纷保证绝不敢找各大门派寻仇,这浩浩荡荡地寻仇之旅就此告一段落。 事情解决如此顺利,路过趁机道:“天下掌门人上结下仇怨的江湖门派实在太多。我想请你们都帮个忙,你们走后,在江湖上放出话去,就说如果有门派要报仇,就先来找我路过,我自会替他们主持公道。”
众人一听大喜,毕竟身在江湖,昨日旧仇,今日新仇,那是报也报不完的,不然也不会有听说江湖有个胡苗范田四家,仇怨都结了几百年了,还是你杀我我杀你,让后人都不得安宁。 群豪一**离去,路过始终保持着微笑,尽显一副宗师风范。天龙门本要最先走,因为南兰与田归农的尸体,反而磨蹭到了最后。 田青文临走时欲走还留,望着路过再三踌躇。路过挑挑眉,有些诧异地望着她。田青文脸一红,忽然从脖子上撤下来一个物件,回奔到路过身边,抓起他的手塞给了他,低低地道:“我……我等你来。” 路过眨眨眼,低头看了一眼,是个别致的小金锁,还带着微温。他抬头望着田青文的背影越走越远,鼻尖闻到的姑娘馨香似乎也还没有走远,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回过头来,只见程灵素一双精亮的眸子正定定地望着自己,他不由得问道:“怎么了?” 程灵素摇摇头,把视线撇开去,道:“没有。” 路过食指勾起那小金锁的链子,皱起眉头完全想不起来他是怎么把田青文这小美女勾到的。难道古代的女人真比现代女人容易多了? “路大哥!”周重阳见他盯着那个小金锁恋恋不舍,不高兴地叫了他一声。 路过把金锁收了起来,笑道:“重阳,原来你是香香的眼线啊!” 周重阳义正词严地道:“路大哥,路嫂嫂等你十年,不是等你回来拈花惹草的。” 路过疑惑道:“咦,怎么我觉得,我好像才是那个花那个草,谁都想来拈一番,惹一番。” 周重阳瞪了瞪眼,说不出话来了。 路过随意问道:“你去送信的,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周重阳“啊哟”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四处寻找着,最后什么也没找到,急急解释道:“是那只鹦鹉报的讯,它说庄子有变故,路大哥遇险,让我赶紧回来救你。” 路过奇道:“鹦鹉?它不是哑巴么?它会说话?” 周重阳愣住了,回想半晌后,反问了一句:“对呀,它不是哑巴么?怎么说的话?……不对,它没有说话,可是我就是明白了。奇怪,我是怎么明白的?” “它现在在哪里?” 周重阳道:“它没力气飞回来,我本来把它放在肩膀上的,不知道什么时候……” “别担心,她……”路过忽然停住说话,抬头望去,银月之下,一个黑影扑腾扑腾地,没有半分犹豫,直接扑向他来。 路过地接住了它,笑道:“总会找到我的。” 鹦鹉缩在他掌心,一双黑亮的眼睛满是欣慰,然后十分舒服地闭上,居然睡着了。 路过心中怪异的感觉又起,这只鹦鹉似乎不太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