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子
赵郡的李希仲在天宝初年当上了偃师县令,他有个女儿叫闲仪,刚刚九岁。 一天,闲仪在花栏里玩耍,忽然有一个人招呼她,对她说:“我有一个恳求,想要托付给你一件事,你听了我说的话不要惊慌害怕。” 然后又说:“我是崔家的媳妇,有两个男孩,一个女孩。最小的男孩,小名叫琴台子,尤其使我挂念。他刚生下来六十天,我就死了。你以后会成为崔家的续弦,孩子的继母。我把孩子托付给你,请你以仁慈的心肠好好对待他。”说完悲伤地 哽咽着,一转身就没有了。 闲仪也处于昏迷状态,家里人妥善地照顾她,十多天以后就好了。 李希仲任期满了之后,将家搬到洛京。 天宝末年,幽州和蓟州兴起战事,李希仲带领全家往东迁移,以逃避战乱。 走到临淮,拜见县尹崔祈,见面后交谈得十分融洽,各自叙述自己的祖宗家谱,知道了崔祈还是李希仲的远亲。 这时崔祈丧妻才半年,没有妇女在家主持饮食家务,孩子年幼无人照顾,崔祈恳求李希仲将女儿嫁给他。 李希仲正赶上遭难,全家又要远行,女儿已经长大,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女儿有了归宿,他们一家准备继续往南走。 闲仪幼时在偃师所遇到的事情一开始已经毫无记忆了。 有一天忽然听到崔祈的家里有人大哭,派人过去一问,原来闲仪在哭。 李希仲赶忙过去询问女儿,闲仪领出来一个一岁的男孩说:“这就是花栏中我遇到的那个人所说的琴台子,从这以后,闲仪对琴台子备加爱护,为他起个名字,叫“灵遇”。 灵遇长大以后,做了陈郡太守。 【原文】赵郡李希仲,天宝初,宰偃师。有女曰闲仪,生九岁,嬉戏于廨署之花栏内。忽有人遽招闲仪曰:“鄙有恳诚,愿托贤淑,幸毕词,勿甚惊骇。”乃曰:“鄙为崔氏妻,有二男一女。男名琴台子,鄙尤钟念。生六十日,鄙则谢去。夫人当为崔之继室,敢以念子为托。实仁愍之。”因悲恸怨咽,俄失所在。闲仪亦沉迷无所觉知矣。家人善养之,旬日无恙。希仲秩满,因家洛京。天宝末,幽蓟起戎,希仲则挈家东迈,以避兵乱。行至临淮,谒县尹崔祈。既相见,情款依然。各叙祖(“祖”原作“相”,据明抄本改)姻。崔乃内外三从之昆仲也。时崔丧妻半岁,中馈无主,幼稚零丁。因求娶于希仲。希仲家贫时危,方为远适,女况成立,遂许成亲。女既有归,将谋南度。偃师故事,初不省记。一日,忽闻崔氏中堂,沉痛大哭。即令询问,乃闲仪耳。希仲遇自询问,则出一年孤孩曰:“此花栏所谓琴台子者也。”因是倍加抚育,名之灵遇,及长,官至陈郡太守。(出《续玄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