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四海客栈
天赐来了这么些天,本来想着至少也得修行三年五载的才能下山,不想来了没多久,师傅就让自己开始参与社会实践了,对于这种超前的教育理念,天赐也不管是好是坏,心想能闯荡闯荡总是不错的,不然一来天元大陆就当少爷,要不就是闭门造车地练功,连一趟远门都没出过,以后怎么闯荡江湖啊,要不是杀害了几只野生动物,简直就是旅游来了。 读书人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那么对于江湖豪杰来说,应该说读万卷书不如修炼内功,行万里路就是天天打架斗殴,或者说叫行侠仗义才对。 一应随身物品都收进了师傅的乾坤玉,三师兄赠送的菜刀作为防身之物,天赐觉得系在腰间方便是方便,但似乎有点逗逼的嫌疑,于是也一并收进去了。 天赐拜别了师傅,肩上架着莫斯科夫下了飘渺峰,一路上偶尔碰见几只不长眼的二三级妖兽,天赐轻松搞定,如果不主动招惹,天赐也不予理会,只顾赶路。 按照师傅给的地图,去那五千里之外的“鬼见愁”,大方向是一路往北走的,半道上自然是要经过青云城的,天赐决定先回家一趟。 天赐大概估计了一下,凭自己的脚力,步履如飞,虽然跟千里马比起来还有点差距,但快点的话两三天肯定也就到家了,不过半道上得夜宿。 能住店的话天赐也不想在荒郊野岭过夜,从飘渺峰下来,又翻过了几座大山,在半山腰遥遥看见一座小镇,此时已近黄昏,夕阳下各家炊烟升起,隔着老远天赐仿佛闻见了饭菜香味,这一日下来,天赐顾着赶路,也饿了。 天赐忍住饿,加快脚步,飞一般地从山腰冲下,朝着小镇去了。 不多时天赐便进了小镇,此时夕阳依旧悬在对面的山坳顶上,整个小镇晕染在橘黄的光里。天赐往镇上走去,觉得自己像个游侠一样。 话说陈游侠今日便来到了这小镇上。一边迈着王八步走着一边寻思:“要是能碰上几个地痞流氓啥的,刀光闪处劈作两半,吓得各家店铺纷纷关门的话,那才过瘾啊。” 让天赐有些遗憾的是,这小镇少个大门,要是有座破破烂烂的原木搭成的门,门上悬两个灯笼,上面写上什么什么镇,比如“沙河镇”啥的,门里再载上一根不知道是不是挂人头的长杆子,这样就更有气氛了。 天赐乐呵呵地走进街道,发现这会儿街道上仍然有不少行人,两边的各种店面和大排档还没有关门,和古龙小说里那种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小孩,突然一彪快马由远及近,扬起一溜尘土冲像小孩的场景很是不符,竟然还有个大爷扛着一簇糖葫芦,见他过来问他要不要,没想到啊,这地方也有这种平民化的奢侈品。 这是个热闹的小镇,在街道上走过,两旁不时有店家叫卖。 “小哥,刚出锅的rou包子,薄皮大馅,来两个?” “不吃,包子褶太多。” “小哥,凉皮来一碗?” “不吃,太凉。 “小哥,来晚热面?” “大哥,太热了,吃不下。” 天赐倒不是觉得大侠吃包子凉皮啥的没面子,主要是他想找家客栈,大侠在地摊上吃凉皮这不是笑话吗? 根据天赐对江湖的理解,客栈通常是大侠展现自我的好去处。吃饭喝酒,酒里有毒,一拍桌子就碎了,何方宵小?飞出的筷子正中眉心,小儿来两斤牛rou等等这些,一般都发生在客栈酒楼,运气好的话还能遇上戴面纱的绝世美女,或者女扮男装的调皮妹子。要是在地摊夜市的话,就不太上档次了,一般也就是磕个啤酒瓶啥的,小流氓,上不了台面。 天赐沿街走着,抬头一看,前面丁字路口处果然有一家三层客栈,上书六个大字——四海八荒酒楼。天赐心道这客栈名字太俗了,还不如叫新龙门客栈呢,一听就知道刚装修过过,或者叫和平饭店也行,一看就是打死人不偿命的好去处。 总之要让人一听就觉得是个有故事的地方,这样的名字才入流。如果再有个风sao的老板娘啥的,真是让人浮想联翩啊。似乎叫加州旅馆也是可以的,就跟北京饭店,上海大商店,兰州牛rou面馆一样,多么不羁的名字,透着自信,很有情怀的感觉,音乐响起来,简直是让牛仔们魂牵梦绕的地方。 可偏偏就叫四海八荒客栈,名字忒俗气。 看规模四海客栈应该挺大的,门前有一排拴马桩,跟现代宾馆门饭店前的停车场是一个道理,一般来说这样的饭店是比较大的,迈步就进去了。 进去一看,迎门一张柜台,上面摆着一排酒坛子,后面站个矮胖的掌柜,外面几个肩上搭手巾的伙计。摆着十几张四方桌子,长条板凳,都是原木做的,毕竟小镇,不是太讲究,但也别具特色。此时正是饭点,里头早就坐满了人,推杯换盏,人声喧闹。 天赐刚一进门,一个伙计立马迎上来,笑呵呵地招呼:“小哥里边请,一楼已经客满,二楼雅间还有地方,小哥请吧!” 天赐本来还想在一楼先体验一把,看能不能遇上一掌拍碎桌子的,但一看确实没地方去了,而且貌似也没有戴面纱或者男扮女装的大妹子,也不难为伙计,径直沿木梯子往二楼走。 天赐往上走时,在楼梯上往下看,发现楼下的客人们有人偷眼看他,有人好像很不服气的样子,有人看了一眼很自然地低头吃饭,柜台后的掌柜冲他笑了笑,他也笑着点了点头。 天赐心想“这二楼该是有钱人的去处,光是站楼梯上往下一看,就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啊!”。但很显然的是天赐因为肩膀上架着一只雪白的松鼠,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应该有些识货的认得雪影豚鼠,眼里露出了贪婪的目光。 让天赐诧异的是这里竟然有小一半人有武者气息,用天赐的话说都是道上的。但都是淬体境武徒,有几个到了淬体境八九重。都说具有武者天赋的人很少,如果单看这客栈的顾客,怕不要太多了,不过没有一个武者倒也比较正常,毕竟正真的武者的确稀少。果然,客栈这地方最江湖了,天赐想的是对的。 到了二楼,沿着走廊便是一间间雅间,其实也就是包厢了,在小儿的指点下,天赐来到临街的一处包厢坐了。 天赐当初从家里出来带了不少金币,到了飘渺峰吃住都是师傅的,想花也没地方花。很长时间没花钱了,天赐过瘾一样地点了许多好菜,要了一小坛好酒,很快满满当当上了一桌子。 天赐给莫斯科夫撕了一块兽rou,小伙两只爪子摁住,可开心了,它跟着天赐算是享福了,小嘴也越来越刁,都不爱吃生rou了。 天赐先喝了一杯果酒,正要开吃时,店小二又进来了。 “这位小哥,能叨扰一下吗?”伙计显得很为难。 “怎么了,有事?”天赐问。 “楼上包厢也满了,这……”伙计吞吞吐吐地说。 “哦,那你们生意不错啊,我明白了,我吃完就走,不会赖着不走的。”天赐以为伙计怕他在雅间消磨时间。 “不是不是,小哥误会了,是这样,有两位小店惹不起的顾客,我看小哥面善,您要能挪挪地儿,小的感激不尽。或者您要住店的话,我给您送到客房里吃?” 天赐一听不高兴了,话说的谦和,但这是来赶人来了,心想老子先来的,凭什么让我挪地方,于是说道:“伙计,我也不难为你,这地方我先占的,我也不知道来的谁,要是愿意呢,让他们上来陪我吃饭,反正我一个人吃饭也不香,多两人聊聊天倒也热闹。要是他们不愿意就一边待着凉快去,等我吃完了让他们进来吧!” 伙计一听为难了,看来眼前这位小哥也不是好惹的,想说什么,但天赐也不理会,只顾低头吃菜。伙计一看悻悻地下去了。 天赐刚吃几口,二楼上来两个人,一上楼梯就嚷嚷:“谁啊?谁啊?敢不给我马家兄弟面子!” “二位爷啊,消消火,我再安排,马爷……”伙计连胜赔不是。 “安排个屁,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有下水,不给我兄弟二人让位子,我拆了他。” 天赐听出来来得是两人,姓马,还是两兄弟,正是冲着自己来的。心想怪了还,难道吃个饭还有人抢座位?俗话说得好,有饭不怕迟吃嘛,这两人莫非很饿?也不出去看,喝了一口果酒,猜想来人长什么模样。 两人一撩卷帘,大摇大摆地进来了。 天赐好奇地抬头一看,但见进来两人,五大三粗,腆着肚子,满脸胡须,连着脖子都是毛,穿着裘皮衣服,带着薄毡帽,四只眼睛像铜铃一般瞪着天赐。
天赐一看这马家兄弟的尊容,失笑了:“干哈?东北来的呀?熊大熊二啊?几天没吃东西了吧!” 北方天气比寒冷,此时青云城已是深秋,北方已然有下雪的地方了,天赐对东武帝国乃至天元大陆的地理已经比较了解了。 其中一人听天赐这么一问,竟然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看样子像是熊二。 另一人看着没那么憨,像是熊大,瞪了一眼弟弟,对着天赐说道:“俺当是何方高人呢?原来不过是个淬体六重的小屁孩子,起来,这座位归我两兄弟了。” 熊二也反应过来了,他们是来抢位子的,凶神恶煞地说道:“对,起来,这地方归俺们兄弟了,你到楼下吃去。” 天赐越看越觉得这弟兄两人像是林子里跑出来的熊大熊二,忍住笑说道:“二位,总得讲个先来后到吧,你们要是不介意,就坐下来一起吃点,要是不愿意就自个儿找地方去吧,想让我走,门都没有。” 弟兄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天赐以为他们要发飙呢,没想到二人竟然不声不响地坐下来了,对蹲在桌上胡吃海塞的莫斯科夫也不介意。 不待天赐说话,熊二已经自己拿起筷子,夹了块rou送进了嘴里。 “这吃货,不好意思,小兄弟见笑了,我二人刚从山里出来,几天没吃顿像样饭菜了,我叫马大帅,这是我弟弟马小帅,都是北方来的,常来南方做买卖。”马大帅指了指只顾吃rou的马小帅,笑呵呵地说。 “嗨!早知道我就照小哥的原话说了,本来怕得罪这二位大爷,只说您不愿意让坐,不想这二位竟然也是大度人,您几位慢慢吃吧。”店里的伙计哭笑不得地退下了。 天赐看这两兄弟修为相当不弱,竟都是淬体九重的实力,原来是南来北往的买卖人,不过天赐暗想,这么憨的买卖人倒也少见。 翻了两只酒杯,天赐给二人倒酒,一边不经意地问:“看二人风尘仆仆的样子,好像生意不好做啊?” 天赐只是随口一问,不想听了这话,马大帅放下筷子,仰头喝干了杯中酒,叹口气说道:“谁说不是呢?兄弟你还不知道吧,南越国那些狗军真不是东西,竟然把大路小路全都封了,禁止一切贸易往来,我们本来像拿皮货换点南越国的香料和茶叶,再用到北方去卖,不想这趟竟然白跑了,过不去啊!” 马小帅看来是真饿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天赐一听觉得奇怪,南越和东武帝国是接壤的领国,中间隔着大山,山中有条大路沿峡谷穿过,横贯南北,是两国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不想南越国竟然封了道路,这是大事啊。 “啥时候封的?”天赐赶紧追问。 “就是前两天的事,应该很快就有更多人知道了。****的,也不怕我东武帝国生气了灭了他们。”马大帅因为生意没做成,显得很是生气。 “这种事情怕是不太正常吧?我东武帝国总不能不吭气吧,青云城可驻扎这好几千人的帝国军队,难道就没有啥表示?” 天赐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明白,青云城离此不远,沿着小镇外的官道再走个六七百里就到了,作为边城,出了这种事当然该有所反应才对。 “估计青云城还没有得道消息吧,也就前两天的事,但应该很快就有人前去报告。这种事情咱们这些小买卖人可关心不着,只是商路要断了,我兄弟以后就不好谋生了。哎,对了,小兄弟你是干哈的?是本地人吗?” 天赐听了马大帅的话,对这件事也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心想身在江湖还是多个心眼比较好,只说自己确是本地人,家离这小镇不远,要去青云城走亲戚的,两人也不多疑。 和两个素不相识的家伙的吃了晚饭,天赐和两兄弟转到后院,来到住宿的地方,各自要了一间上房。